关于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自2023年起,原辽宁省文联文艺评论重点课题立项纳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为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文艺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科学全面、专业权威、严肃客观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我省文艺事业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文艺力量。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文艺评论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比照项目资助经费金额给予1:1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申报内容
1.文艺评论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论文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作品刊发需?注明“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并标注项目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来源合署。一般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重点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2500字以上或1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获重要荣誉。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则需在国内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公开发表3篇2500字以上或2篇8000字以上文艺评论文章。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在辽宁省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省教育或科技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申报单位要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及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科研处邮箱。申请人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人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申请人《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放入1个文件夹。
3.本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1.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文艺评论专项)课题指南